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
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
2、项目概况
(1)用地规划范围
东区位于东海县城东部,南起原323省道,北至长江路,西起原245省道(迎宾大道),东至新245省道,总面积13.65 km2。西区南至陇海铁路、淮海路(雨润路),西至卫星河、东至幸福路、玻璃巷和北至南堤路、和平路,总用地面积4km2。东海经济开发区东区和西区规划总面积17.65 km2。
(2)功能定位和产业定位
东区主导产业:硅产业、装备制造业、纺织服装产业(无纺布、服装加工); 培育产业:新型建材、电子信息产业。西区主导产业:硅材料产业、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培育产业:先进制造业、医疗大健康产业和新型建材产业。
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
区域环境空气各个监测点的各项监测因子的浓度基本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评价区域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
评价范围内各监测点除W3、W4石安河部分COD超标外,其余各监测因子均能达到相应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COD超标的原因是由于所在区域生活污水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以及区域农业面源污染所致。
3、环境噪声质量
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各噪声测点昼、夜间噪声均低于相应标准限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
4、地下水环境质量
区域地下水环境各监测因子能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相应要求。
5、土壤、底泥环境质量
各土壤、底泥各监测点各项指标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筛选值中相应标准,由此可见,评价区域内土壤、底泥环境质量良好。
三、减缓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及对环境可能造成对影响
园区内产生的工艺废气,通过采取治理措施实现达标排放。经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工艺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功能区范围之内。
园区废水规划实行集中处理,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规划通过污水管网接入污水厂集中处理。
园区施工期和交通噪声在采取相应措施后不会对区域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园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全部处理处置,实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19-2030年)符合东海县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产业定位符合国家及江苏省的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园区选址符合区域总体规划和发展规划的要求,区域环境容量及资源承载力能够满足园区规划实施的需求。园区在落实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总量控制要求、规划区域土地得到相关部门确认的基础上,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同时,鉴于区域受周围环境的制约,园区规划的实施应在有效地落实对周围换进保护措施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园区需重视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园区规划及开发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征询意见主要内容
1、您认为园区的建设对当地的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吗?
2、您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3、您认为园区规划实施后对区域水环境质量有何影响?
4、您认为园区规划实施后对当地空气质量有何影响?
5、您认为园区规划实施后对当地声环境质量有何影响?
6、您认为园区的发展定位是否合理?
7、您认为园区建设中需注意的环境因素是什么?
8、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园区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六、公众查阅信息方式
如果公众对认为有必要索取补充信息,请与环评单位联系。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王局长
联系电话:0518-87296011
联系地址: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电子邮件:568994045@qq.com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025-85284690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2F,邮编210003
电子邮件:289823549@qq.com
七、征询意见范围及形式
征求意见的范围以可能受到园区影响周围居民为主。
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信息发布起公示10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