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8-09-20

受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南京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正在开展《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现公示评价相关内容,并征求广大公众的相关意见。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

规划单位: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范围:①东海经济开发区东片区规划范围:位于东海县城东部,南起原323省道,北至长江路,西起原245省道(迎宾大道),东至新245省道,总面积13.65平方公里。

②东海经济开发区西片区规划范围:南至陇海铁路、淮海路(雨润路),西至卫星河、东至幸福路、玻璃巷和北至南堤路、和平路,总用地面积400ha(约4km2)。

东海经济开发区东片区和西片区规划总面积17.65平方公里。

二、相关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局长;

联系电话:0518-87296011

联系地址: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电子邮件:568994045@qq.com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5-85284690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852F,邮编210003

电子邮件:289823549@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为:接受规划编制单位委托→研究规划文件→制定环评工作方案→现场调查与资料收集→规划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报告审查,其中公众参与贯穿于整个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规划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与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公众参与调查。

四、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规划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公众认为规划实施后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规划的了解情况;

4)从环保角度考虑,公众对该规划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规划实施后产生的环境影响、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与规划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